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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类型之一: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
  • 2020-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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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南昌公积金中心的缴存职工,未办理南昌公积金贷款,在异地购房,需申请购房地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确认受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五、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未婚职工无需提供)

六、办理方式

申请人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登录“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按要求申请办理。

七、受理模式

通过网上渠道身份认证后,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系统审核。

八、审核程序

中心审核,通过网上渠道反馈结果。审核通过出具证明后,将限制申请人的再次贷款申请。

九、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申请人通过网上渠道查询审核结果,打印证明。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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