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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类型之九: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 2021-06-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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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公积金中心留存的职工个人账户身份信息与职工本人所持证件不符需修改的。

五、办理材料

1、身份证号码升位

1)《南昌住房公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无需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姓名、证件号码信息有误

1)《职工信息变更登记表》需单位盖章;

注:若因单位已注销或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无法加盖公章的,需由职工本人手写个人承诺书(签名加盖手印,注明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原因,承诺本人变更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后如发生纠纷,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以下证明材料提供之一(需注明变更前后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

①信息修改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②派出所出具的职工修改身份证信息的证明原件;

③有曾用名的职工提供载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

六、办理方式

单位经办人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按要求办理。

七、受理模式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八、审核程序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渠道申请,中心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反馈原因。

九、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即办即结。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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