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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类型之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 2021-06-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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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未在南昌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职工,且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五、办理材料

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六、办理方式

单位经办人通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登录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按要求办理。

七、受理模式

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

八、审核程序

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渠道申请,中心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反馈原因。

九、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单位经办人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查询。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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