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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类型之八: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 2021-06-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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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1、个人账户转入: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在我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出申请前6个自然月在我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职工申请从省直分中心与铁路分中心转入,无需正常缴存半年。

2、个人账户转出:同时满足下述条件,职工方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南昌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1)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2)在本市无已发放或已申请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3)在本市没有因骗提、骗贷等不良记录纳入诚信限制行为的;(4)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五、办理材料

六、办理方式

职工可通过公积金中心手机APP、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或微信公众号办理。

七、受理模式

通过网上渠道身份认证后,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系统审核。

八、审核程序

中心系统自动与异地中心对接办理转移事宜。

九、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对接无误后,资金入账业务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职工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审核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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