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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类型之十五:单位缴存信息变更
  • 2021-06-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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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单位缴存信息变更

二、办理层级:全国通办

三、通办方式:全流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缴存单位发生信息变更的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材料

1、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的

1)《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2)若未通过工商部门协查,需提供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应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原件;

*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还须同时办理数字证书变更手续。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

1)《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若未通过工商部门协查,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变更后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变更核准证明材料原件;

3)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经办人变更的

1)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2)《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4、单位收、付款信息发生变更的

1)《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六、办理方式

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单位非关键信息变更,在工商联网协查信息相符的情况下,单位网上业务大厅也可办理单位关键信息的变更(需同时上传办理材料)。

七、受理模式

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系统审核。

八、审核程序

中心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反馈原因。

九、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结果或短信查看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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