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述: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办理依据:
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号)、《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洪住公委【2006】5号)
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
一网通办平台:企业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的,企业注销数据将同步共享至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可直接完成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手续,企业无需再到中心窗口办理。
公积金中心网站办理:单位可在中心网站(ncgjj. nc.gov.cn)的单位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企业无需再到中心窗口办理。
2、柜台办理
办理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单位销户申请表》(单位公章已注销的,可由单位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清算组成员在盖章处注明情况签名并摁手印代替)。
2、单位撤销、破产、分立、改制、合并等文件原件(可通过数据共享协查到单位注销信息的无需提供)。
3、经办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清算组成员代办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清算组成立文件如法院文书、备案通知书)。
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核→业务办结
注意事项:
单位账户注销前,须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并将账户下的人员全部转移到集中托管户,如有暂存款的,需按单位退款流程办理退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的当日办结。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网址:http://ncgjj.nc.gov.cn/
咨询热线:0791-12345、12329
业务受理地址: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495号(海林大厦附楼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1088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区办事处
地址:新建区礼步湖大道639号(都市未来花园小区门口)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湾里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北面(湾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积金窗口)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市民中心服务窗口
地址: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民中心
本指南已更新,原指南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