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社会热点
分享到:
南昌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 加快完善“8+N”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 2021-07-13 09:49
  • 来源: 南昌日报社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近日,我市出台了《南昌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资源融合、分类施策的综合救助体系,促进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地回应和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方案》明确,全市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总体目标为:到2022年,“8+N”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到2035年,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稳定成熟,社会救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8’是指目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共8项社会救助制度。‘N’是指延伸拓展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公益慈善救助、司法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构建完善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朱国保介绍说。

根据《方案》,我市将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加快实现救助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拓展特困救助供养覆盖面,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可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资助参保,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一。加强公益慈善救助,试点支持建立公益慈善救助枢纽型社会组织,融合政府、企业、基金会、爱心人士各方资源,为困境群体提供多元的救助资源链接。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建立红十字人道救助项目库,不断融合社会资源,推出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人道救助项目。

此外,《方案》还要求完善教育救助链条,分类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情况,给予“奖、助、贷、勤、减、免”等相关教育救助。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实施住房救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2329
网站标识码:3601000023    ICP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5276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