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新闻动态>通知通告
分享到: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 2021-03-30 09:00
  • 来源: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南昌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并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从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和其他重要事项六个部分全面真实披露了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概括总结了我市公积金事业在增加职工住房资金积累、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现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稳步推进

1、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缴存额实现连年增长,归集总量持续扩大。

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缴存额三项主要指标稳步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0.68%、3.91%、11.31%。全年新开户单位2651家,新开户职工13.90万人。

2、新增缴存职工从单位性质占比来看,非公单位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成为主力。

3、

4、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力。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比99.73%,高收入职工占比0.27%。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稳步攀升,助力职工住房消费

2020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17.81亿元,同比增长5.01%。2020年末,提取总额737.13亿元,同比增长19.02%。

1、提取金额稳步增长。

2、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据主导地位,占比81.15%。

3、提取政策普惠中、低收入职工。

三、贷款政策导向明显,保障刚需作用显著

2020年中心继续实行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全年住房贷款发放有所下降,发放10344笔4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9.54%、26%,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26%,比上年减少8.74个百分点。2020年贷款职工中,首次贷款职工占94.85%,贷款房屋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95.72%,中低收入占99.56%。以上数据表明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需求得到合理引导,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引导作用。

四、优流程、简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实现新突破

一是在全省率先实现 “赣服通”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全覆盖,在微信、网厅等线上业务的基础上,再为缴存职工提供新的服务通道。二是在单位网厅推出归集业务全程网办,在“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渠道新增在线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在线打印10类住房公积金证明等功能,真正实现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零跑腿”,有效减少服务大厅人员聚集,更好地助力疫情防控。三是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线上办理服务,让来昌就业的缴存职工全程线上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四是提取业务全城“通办”。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城通办,即不再以公积金缴存地限制提取地,凡在南昌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在中心任一办事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五是实施退休提取“一链式”办理。通过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中心联合市人社、医保推出退休“一链办理”业务。退休职工向人社部门提交退休申请材料后,申请人无需再跑相关部门,即可一次性办好养老、医保、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六是贷款注销抵押“一次不跑”。为进一步方便公积金贷款职工,职工在办理了贷款结清手续的同时,可委托中心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业务。贷款职工由原来需在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间往返三次,变成“一次不跑”。七是设立“跨省通办”服务专窗。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为省内外异地缴存职工提供“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代收代办服务,解决职工异地办事难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站点地图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2329
网站标识码:3601000023    ICP备案编号:赣ICP备05005276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