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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公报
  • 2012-09-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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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南昌市(本级)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已经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并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3月30日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情况

200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8%-12%,按规定比例缴存的单位有4053家,占已设立职工个人账户单位总数的84%。

2、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09年归集公积金155341.49万元(未含本年利息6004.33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5%;其中城区归集126859.28万元,与上年同 比增长14%,县(区)归集额28482.21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7%。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755806.55万元,归集余额503273.80万 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开户情况

截止2009年底,已在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为5019家,其中已办理职工个人帐户单位为4849家,占登记单位总数的97%。期末开户职工数为416986户,比年初增加14960户 ,开户职工数与上年同比增长4%。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1、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09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达45728户(次),提取金额为84076.17万元,占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54%。具体明细如下:

类型

户数(户)

与上年同比

提取金额(万元)

与上年同比

占提取总额

购房

9762

86%

32853.64

79%

39%

销户性及其他支取

13038

16%

17888.13

30%

21%

偿还购房贷款

22928

35%

33334.40

48%

40%

合计

45728

37%

84076.17

54%

100%

截止2009年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03859户(次)、252532.75万元。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情况

2009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180户、110020.4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44%。其中二手房贷款9583万元,户数为555户,与上年同比增长95%和81%;经济适用房贷款109户、929.60万元。

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52444.58万元,共为43383户家庭提供了贷款支持,其中二手房贷款5012户、64480.02万元,经济适用房贷款 1194户、9066.80万元。累计回收贷款283861.91万元,其中2009年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65511.37万元;贷款余额为 368582.68万元,个贷率为73%。

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城区

南昌县

新建县

进贤县

安义县

湾里区

合计

当年归集

126859.28

13603.40

6800.03

3911.70

2404.60

1762.48

155341.49

累计归集

650606.63

51930.89

22373.09

14099.36

10317.72

6478.86

755806.55

当年提取

72043.70

6622.42

2383.04

1082.82

913.64

1030.55

84076.17

累计提取

227968.76

12521.43

5227.72

2289.91

2351.75

2173.18

252532.75

归集余额

422637.87

39409.46

17145.37

11809.45

7965.97

4305.68

503273.80

当年贷款发放

85878.10

9199.70

9425.20

2482.70

1244.30

1790.40

110020.40

累计贷款发放

548076.62

39649.00

37858.90

11510.10

8437.36

6912.60

652444.58

二、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

2009年度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已经市财政、审计部门审计,其评价意见是财务事项基本遵循了住房公积金会计、财务管理办法的核算要求及财金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经费支出基本符合财政预算要求,会计资料能较真实的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具体财务状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

1、截止2009年底,中心总资产522241.72万元,总负债为51698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

2、应收利息年末余额1692.88万元,为按权责发生制预提国债、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3、应付利息年末余额3757.49万元,为在2010年6月30日应付给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预提利息。

4、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258.78万元,主要为应付受委托银行的贷款手续费等。
    (二)业务收支、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1、业务收入16947.93万元,业务支出7459.64万元。

2、2009年6月30日为职工个人帐户计付利息6004.33万元。

3、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9488.30万元,增值收益率为1.8%。

4、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890.1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年末余额5254.41万元。

5、2009年度可上划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49.19万元。截至2009年末,中心累计为我市提供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共计22842.34万元。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归集闯新路。

一是成立了“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组”,组建专门力量,进一步提高催建催缴工作效率。二是与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文,将组织机构代码纳入住房公 积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三是建立协管共建联席工作机制,由中心、受委托缴存银行以及部分政府相关部门和缴存单位作为住房公积金协管 成员,对住房公积金扩面归集等工作开展相互支持与合作。四是实行催建催缴网上公示,对经中心多次做工作仍拒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 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以公告形式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使用出新政。

针对2009年我市房地产发展现状,我们适时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出并推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拓宽购房提取范围,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 积金等政策调整;并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困难职工放宽贷款条件,在单位作出补缴承诺的前提下,允许已正常缴存一定年限而申请贷款时非正常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 积金贷款,体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核心,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优势和住房保障作用。

(三)风险防范定新规。

一是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完善资金审批程序。在原有资金划拨审批的基础上,增加了大额资金增值运作、业务资金划拨计划报管委会领导审批环节,加强了对资金 划拨的监督力度。二是建立银行竞争机制,确保住房抵押登记到位,降低贷款逾期率。具体办法通过制定贷款担保保证金存款划拨制度,存款业务优先向住房公积金 归集率高、贷款逾期率低的承办银行倾斜(仅限委托存款银行),调动银行催收逾期贷款的积极性。三是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经中心、洪城易居公 司、受委托银行三方协商,从2009年2月份起,中心将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由全程担保调整为阶段性担保。阶段性担保较全程担保进一步缩短了担保公司的担保期 限、降低了借款人所需支付的担保费用(经测算,调整后平均每户降低费用1500元左右),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负担。

(四)服务举新措。

在坚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2009年中心结合管理实际,陆续推出了多项惠民措施。如:住房公积金银行联名卡的推广应用,进 一步缩短提取结算时限;向职工发放对帐单和征求意见表;开设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服务专窗和咨询柜台;开办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委托提取”业务;集中预约上 门服务;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的现场审核等。努力让缴存职工切身感受到“服务在中心、方便在中心、满意在中心”。

2010年,中心将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工作方针,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服务创新能力为关键,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为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附:                        住房公积金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项  目

行次

年初数

期末数

资产:

1

负债:

14

住房公积金存款

2

1053260085.72

1337073891.64

住房公积金

15

4260041484.82

5032737972.42

增值收益

存款

3

124092551.15

132587655.68

应付利息

16

31128171.24

37574899.35

应收利息

4

10613266.00

16928831.00

其他应付款

17

2826908.82

2587797.45

其他应收款

5

专项应付款

18

91063500.89

96972364.45

委托贷款

6

3240539773.34

3685437937.26

其中: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9

82401176.45

逾期贷款

7

196705.82

388840.32

负债合计

20

4385060065.77

5169873033.67

国家债券

8

0

50000000.00

21

9

净资产:

22

10

贷款风险准备

23

43642316.26

52544122.23

11

待分配增值

收益

24

12

净资产合计

25

43642316.26

52544122.23

资产合计

13

4428702382.03

5222417155.90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26

4428702382.03

5222417155.90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表

编制单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期数

本年数

一、业务收入

1

169479313.22

169479313.22

1.     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

2

3426379.13

3426379.13

2.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3

134918881.04

134918881.04

3.     增值收益利息收入

4

1294486.39

1294486.39

4.     国家债券利息收入

5

1217431.00

1217431.00

5.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6

24218375.00

24218375.00

6.     其他收入

7

4403760.66

4403760.66

二、业务支出

8

74596362.27

74596362.27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9

67845633.53

67845633.53

 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

10

 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1

6745944.04

6745944.04

4、其他业务支出

12

4874.70

4874.70

三、增值收益(损失以〞-〝号表示) 

13

94882950.95

948829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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